西北网  用户名: 密码:
首页|设为主页

江西新余:市政府征地被指违法 棚改规划成谜

来源:西北网   日期:2016-06-22  


棚户区改造,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桥背村的棚户区改造却变了味。村民称,区政府仅凭一份市政府办公室的抄告单,无报批、无规划、无公告,却组织大批人员对该村实施暴力强拆。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新余市国土局还在2016年5月13日的《新余日报》发布通告,称将桥背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予以征收。

一份抄告单拆了一个村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谁都不会相信一份出自市政府办公室的“抄告单”,竟然能替代所有批文,该市渝水区政府视其为尚方宝剑,以至于未经任何法定程序就对桥背村进行疯狂强拆,更何况,这个所谓的“抄告单”仅仅是市政府的一个内部机构作出的。

很显然,这份“余府办抄字(2011)169号”抄告单是下发给渝水区政府的,大概意思是,区政府急着挂牌卖地向市政府发函请示,市政府同意区政府卖地,但要求区政府将棚改用地在扣除村民安置用地后,剩余的土地才能挂牌出让。

在一本2012年1月渝水区城北办桥背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编印的宣传手册里,罗列了新余市政府办公室的抄告单、渝水区政府办公室的拆迁安置实施方案、桥背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领导小组的3次会议纪要,以及一些空洞的口号。而这本20页的宣传册里,却偏偏缺少市政府和市国土局的征地与补偿文件!

法律人士葛树春分析,根据规定,拆迁许可证由建设部门核发,是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而桥背村的土地基本上属于集体性质,建设局不会违法颁发许可证。葛树春称,对于集体土地,不论是用于棚户区改造还是用于其他建设项目,只能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后,由新余市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再由新余市国土局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同时还要告知被征收农户的听证权利。

抄告单

报纸通告

令人感到震惊的是,就是这份不伦不类的抄告单,竟把整个桥背村夷为平地,甚至很多村民为此被殴打致伤,甚至遭到拘留。

副区长勾结开发商疯狂强拆

令人唏嘘的是,当年亲自指挥几百人的拆迁队伍、耀武扬威对村民实施疯狂强拆的中共渝水区委员会常委、渝水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郭文琳,2015年6月15日,因犯受贿罪被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追缴郭文琳犯罪所得107.3万元上缴国库。这个拆红了眼的副区长,在桥背村村民的唾骂声中锒铛入狱!

更耐人寻味的是,郭文琳不仅收受负责桥背村棚改项目开发商新余市某房地产公司贿赂5万元,甚至还通过其妻在该公司入股,至于郭文琳为何对桥背村被拆迁户下得狠手,就不难理解了。

几年来,在桥背村的棚改项目实施过程中,这份神奇的“抄告单”却把当地多名官员送进牢房,甚至包括去年被查处的原新余市委书记、江西省发改委原党组书记李安泽。

有村民表示,全村一百余户均不同程度遭遇断水、断电、断路,社会青年砸玻璃、砸门窗更是家常便饭。每次强拆时,区政府都会出动几百号人马,很多村民被恐吓、被殴打、被拘留,失去家园的村民,只得四处租房居住。

村民李秋生回忆,2013年9月,他80多岁的母亲被一群不法分子强行从屋内抬出,房屋随即轰然倒下,家里的物品都被埋在废墟里,他的母亲也在强拆中被拖拉受伤。“我母亲年龄大了,根本经不住那个场面,不过,在医院治疗的药费,拆迁办承担了。”李秋生看着母亲住院的照片无奈地叹息。

棚户区改造规划成谜团

集体土地使用证到现在也没有收回,但房子早在2013年就被强拆了,有的村民至今仍未领到相应补偿款。按照新余市政府办公室余府办抄字(2011)169号抄告单,在棚户区改造用地扣除村民安置用地后,剩余土地才可以挂牌出让。但村民们却称,不知道是否留下安置用地,不知道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也不知道安置房何时开工,村里从未开过村民大会,也未公开相关信息。

李秋生反映,他看到报纸上的通告后,就去市国土局问情况,钟兆辉局长说,程序就是这样走的。“我当时就问,我们桥背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为什么要注销,他不回答,他只是说,市政府找他,区政府也发函给他让挂牌,如果这次征地出现问题,渝水区政府分管城建的副区长简艳兵会承担责任。”

曾当过村干部的李春华说:“我也找过钟兆辉局长,钟局长说,星期一(指2016年5月9日)市政府专门开会,渝水区区长也到会参加,钟局长当场将桥背村一家没拆的房子和强拆过的情况向市里汇报,市里讲,这种情况,区里会做好工作,意思让国土局尽快挂牌。”

据李春华介绍,2011年9月,渝水区城北街道办事处干部挨家挨户走访村民,以填表的方式征求村民是否同意进行棚户区改造。“当时每户都发一张表格,大部分村民都不同意,但那次的民意调查结果没有公开,村民提出自行改造,区政府不同意,至今也没看到官方的规划图纸。”

既然当地政府涉嫌违法征地,村民为何没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呢?村民称,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害怕报复,政府有钱有权,打官司肯定打不赢,所以大家都不敢到法院告政府。

国土局发布通告涉嫌违法

“从来没见过省政府的批文,没见过市政府张贴的征收公告,也没见过国土局的补偿安置方案,桥背村70多亩集体土地,凭国土局在报纸上发布一个通告就要征收,如此草率,简直不可思议。”当地一位曾在国土部门工作过的人员表示,“而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国土局发布通告要从老百姓手里拿地,钟兆辉局长却还觉得自己非常委屈,真是天大的笑话!”

据村民反映,因坊间传言桥背村的土地将被公开挂牌出让,便有多名村民前往新余市国土局咨询情况,该局钟兆辉局长答复“确有其事,即将挂牌”。

北京律师认为,新余市国土资源局在《新余日报》发布的有关桥背村棚户区改造收回集体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的通告,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律师表示,第一、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6条、第48条之规定,该局没有告知审批文号、没有告知征地用途、没有告知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更重要的是,征收土地由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国土局没有权力发布征收通告。第二、《土地管理法》第58条只规定土地行政部门经报批后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该局却把桥背村的集体土地征收与收回国有土地混为一谈,故意曲解,误导公众。

2016年6月4日,针对新余市国土资源局涉嫌违法征地及越权发布通告,职业举报人姚征亿致电该局钟兆辉局长予以核实。手机接通后,钟兆辉否认自己是局长,称局长出去了,而村民甄别通话录音后,则确认接听电话者就是钟兆辉本人。无奈,举报人只好通过短信的方式核实相关问题,截至发稿,钟局长仍拒绝回应。

有关事件进展,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文图/姚征亿 焦永锋 王言珉)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网友评论
       网友                               评论        评论时间
 昵称:
 内容:  留言内容不得超过200字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此处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