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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农村家庭放弃生育二胎一次性奖4000元

来源:西北网   日期:2011-10-11  


 昨日上午,我省召开全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工作会议。《陕西省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工作方案》《农村独女户家庭奖励工作方案》及《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三项帮扶奖励政策正式启动。
  独女户家庭夫妇发放扶助金

  三项帮扶政策主要内容包括:我省对农村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农村年满55~59周岁的独女户家庭夫妇,每人每月发放50元扶助金;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夫妇及其0~18周岁的子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应缴资金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放弃二胎生育指标奖励4000元

  据悉,对农村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其具体条件和标准为:符合《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2001年1月1日以来生育第一个子女;夫妇双方自愿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双方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放弃生育二孩协议书》;

  采取了长效避孕措施。

  对独女户家庭扶助对象应具备的条件为:没有违反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女孩;年满55~59周岁。计生家庭在“新农合”中享补助

  计划生育家庭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享受补助应具备以下条件: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没有违反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生育政策规定,且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独生子女父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双女户父母采取了相应的节育措施。

  计生特殊家庭补助制度试点启动

  另据了解,目前在宝鸡、渭南、商洛3市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补助制度试点也同时启动。该政策对独生子女意外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区别不同情况,由政府每人每月发放80至100元不等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该政策在试点后将逐步在全省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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